江阳区江阳区科技工业园区
| 招商项目 |2012-08-09
江阳区科技工业园区位于茜草镇境内,面积 2.8 平方公里,拥有雄厚的工业 基础及区位优势,园区西入口距城区
2 公里
, 距集装箱水运码头2 公里
、泸州机场5 公里
、火 车站12 公里
。泸合公路穿园而过。园区内有 110KV 高压线 , 电力用最充足 ; 有日供水 5000 吨 水厂一座 , 保证生产、生活用水;天然气日供给量约 4 万立方米; 渔子溪绕园通达长江,排污无问题。江阳区科技工业园区适合发展的行业 : 轻纺、酿酒、新型建材、电子电工、机械铸造、食品加工、印刷包装及环保设备等。项目优惠政策 : 江阳区科技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享受省、市各项优惠政策外,还将享受到更加优惠的政策 。
1 、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租赁期最长 30 年,年租金在 700 元 / 亩以内,投资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,租地不超过 10 亩,免交 5-10 年租金。
2 、投资在 5000 万元以上,年入库税金在 600 万元以上的,使用土地不超过 100 亩的企 业, 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; 投资 3000 万元以上,且年入库税金在 300 万元以上、使用土地不 超过 50 宙的生产性企业,无偿提供 10 亩土地使用, 其余 40 亩按 5 万元 / 亩收取土地转让费; 投 资 2000 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,其用地 ( 经平整的土地,下同 ) 价格为 6 万元 / 亩;1000 -2000 万元的生产性项目 7 万元 / 亩; 其他生产性项目 8 万元 / 亩 ; 非生产性项目 15 万元 / 亩。
3 、投资 3000 万元以上,且年入库税金在 300 万元以上的企业,自投产之日起, 增值税 留区部分第 1 年 100%,第 2、3 年 50% 返还企业; 投资 1000 万元 -3000 万元的, 增值税留区部分第 1 年 60% ,第 2、3 年 30% 返还企业; 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下的,增值税留区部分两年内 30% 返还企业。
4 、入园企业经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转让,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,免征营业税;年净收入在30 万元以下的,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享受 部分。 5、经认定的新产品,分别按国家、省、市级新产品返还 3 年、 2 年、 1 年增值税留区部分 ; 对自有产品出口权的创汇企业 , 连续 5 年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享受部分 。 6 、生产性企业自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,按前 3 年全额,第 4 -5 年 50% 返还所得税地方享受部份。非生产性企业,根据不同行业,按 3 年、 2 年、 1 年全额返还所得税地方享受部份。 7 、入园投资者 , 子女可在江阳区范围内的区属学校选校就渎,免收选校和借读费。 8 、对高新技术和特大规模型项目,采取一企一策、特事特办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政策。
合作方式 : 独资、合作